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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記者 聶煒昌 實習生 張青 攝影 李一鳴
  11月10號,渝中區法院開庭審理一起著作權糾紛案,重慶億鋪網因為涉嫌使用他人照片,被山東攝影師周丕海告上法院。僅今年一年,被周丕海起訴的網站或旅行社,就有60家。
  突然收到開庭傳票
  億鋪網是重慶本地一家互聯網公司旗下網站,專門為重慶本地的商鋪流轉、租售提供交易平臺,已成立2年多。今年10月,公司法人代表周芳梅突然收到一張渝中法院的開庭傳票。
  原來,億鋪網上掛有一張廣州上下九步街的圖片,這張圖片的作者是山東攝影師周丕海。周丕海以億鋪網未經授權採用圖片,涉嫌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,索賠1萬元;同時,公證費700元,以及律師費3000元,也應由被告億鋪網承擔。
  周芳梅發現網站的“渝北區商鋪”頁面,確有一條“汽博中心商業廣場842平方米門面出租”的信息。信息是一位姓李的先生髮布,發佈時間為2013年4月22日。
  直到這時,周芳梅才知道,客戶李先生髮布的商鋪本在重慶,上傳的照片卻是廣州上下九步街的街景。對於照片作者起訴索賠的要求,她大呼冤枉,“客戶發佈信息都是免費的,這張照片也是客戶上傳的。”
  周芳梅讓工作人員將這條信息連同圖片一起刪除。
  法院未當庭宣判
  11月10號,在渝中區人民法院,這起著作權糾紛案正式開庭。
  庭審中,原告律師出具證據,證明周丕海是攝影家協會會員,專職攝影師,曾出版電子出版物《中國元素圖片庫》,周丕海是署名作者。2010年3月19號,國家版權局辦法《著作權登記證書》,載明原告享有《中國元素圖片庫》的著作權。
  對方律師還提供公證書,證明億鋪網上使用的圖片,與《中國元素圖片庫》圖片編號:A1655廣州上下九步行街的圖片相一致。
  法官表示擇日宣判。
  58同城、趕集網也有相同照片
  昨天,在大坪正街88號,記者見到周芳梅。她說,在58同城和趕集網上,他們發現了與涉事照片一樣的圖片。而這些圖片的發佈者,和當初在億鋪網上發佈信息的客戶,是同一人,同一個手機號1362972****。
  趕集網上,同樣是渝北商鋪出租,李先生髮布了一條“步行街門面臨街出租帶廣告位”的信息。李先生上傳的這張照片,正是讓億鋪網惹上官司那一張。在這些網站上,李先生的身份顯示為中介。隨後,億鋪網工作人員撥通對方留下的手機號,詢問對方為什麼出租的是渝北的商鋪,上傳的卻是廣州的照片時,李先生直接承認,“這些照片都是假的。”
  提出去現場看看商鋪,都被李先生以各種理由拒絕。提出去李先生的中介公司看看,也被拒絕。
  已起訴60家網站或旅行社
  昨天下午,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搜索發現,從今年年初至今,周丕海因為著作權糾紛,已起訴60家網站或旅行社,其中調解有45起,最終判決賠償的有15起;2013年全年共有9起,調解2起,賠償7起。
  在周丕海起訴的諸多案件中,每起案件涉案圖片並非同一張,既有拍攝北京故宮午門的,也有拍攝香港中環夜景的,還有拍攝澳門大三巴的。這些作品,全部收集在《中國元素圖片庫》中。
  “網站適用‘避風港原則’可免責”
  昨天,西南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張惠彬說,攝影師對自己的攝影作品擁有著作權,認為網站侵權,可以到法院起訴。“如果網站接到侵權通知後,馬上刪除侵權作品,可以免責。”張惠彬提到,對於原告的起訴,網站可以適用“避風港原則”提出抗辯。所謂“避風港”原則,是指當網絡服務提供商只提供空間服務,並不製作網頁內容,如果被告知侵權,則有刪除的義務,否則就被視為侵權。
  昨天,記者聯繫上原告律師,試圖聯繫周丕海本人,但沒有結果。  (原標題:待租的重慶商鋪 卻用廣州街景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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